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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刘练军 《时代法学》2009,7(2):50-55
司法消极主义是法院在宪法诉讼中对立法或行政实施宪法审查时采取的一种传统价值立场。消极主义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体现出来,即程序方法和实体方法。程序方法包含拒发调卷令等多种方法,实体方法则主要有司法节俭和政治问题两种。  相似文献   
62.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公开审判原则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开审判问题的关注更多地停留在形式上,对于制度内容的合理化殊少涉及,这决定着改革效果的有限性和难以持续性。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拓宽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精密化公开审理的程度,提高利益相关人的程序参与和强化对法院是否公开审理裁决的救济。  相似文献   
63.
王超 《河北法学》2008,26(2):38-41
如何控制死刑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控制死刑主要包括实体控制与程序控制两种路径。尽管通过宪法或者刑法可以对死刑控制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通过实体控制死刑,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性。相比较而言,通过程序控制死刑,则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中国目前无法全面废除死刑而实体控制又存在较大难度的情况下,通过程序控制死刑应是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64.
胡明 《政法学刊》2011,28(3):77-80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社会恶性纠纷日益增多,一边是不由分说的"强拆",一边是不惜以死抗争的"抗拆",行政权力的无限膨胀,对个体财产权的肆意侵犯,已成为我国在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伴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备受社会各界非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同时废止。新拆迁条例在限制行政权力,保障私权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仍未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境界,可以结合新拆迁条例,从公共利益的界定、程序正义、公平补偿三个方面思考如何进一步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以真实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65.
曾皓 《法学》2022,(1):50-65
在学前教育立法中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应以明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合理内涵为前提条件,以在立法中列举评判儿童最大利益的各项要素为重要内容,以建立程序性机制为重要保障。我国《学前教育法草案》还存在弱化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地位、评估儿童最大利益的考量因素过少、缺乏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程序性保障等不足。我国应当在学前教育立法中凸显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法律地位,明确儿童最大利益的评估标准与确定机制,制定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程序性机制。  相似文献   
66.
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陈永生 《现代法学》2004,26(1):87-96
在我国刑事诉讼实务中 ,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侵犯被追诉方辩护权等违反程序的现象屡禁不止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严密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制裁是法律的内在构成要素 ,是保障法律实施的必要机制 ,对于实现法的公平与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程序性制裁无论是在适用范围、实施机制 ,还是在基本功能方面都是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和国家赔偿所无法替代的。程序性制裁有终止诉讼、撤销原判、排除非法证据、诉讼行为绝对无效、诉讼行为相对无效、从轻量刑等主要方式。完善我国程序性制裁机制需要进行全面的制度改革与程序建构  相似文献   
67.
内地与澳门虽然都建立了程序性违法的制裁制度,但价值理念、法律传统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两地在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上存在较大差异。针对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各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澳门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行为无效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成其较为完善的程序性裁判机制。相比而言,内地有关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则存在不少问题。深入比较两地的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研究其各自的运作机理和制度绩效,对于两地尤其是我国内地程序性违法制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8.
对于法院能否改变罪名的问题学界和实务界争议教很大.龙宗智先生认为因为立法和司法解释已将判决改变罪名的权力明确赋予法院,固而法院改变罪名就不是法院有没有权力的问题,而是如何具体运作的问题,即是一个程序问,从而建言应设置一个罪名改变通知程序来进行具体运作并进一步论证了其合理和可行性.该程序具体运作由于庭审结构畸变导致法理上的不合理,条件上的不支撑,实践上的不可行,实效上的难如愿.对协商无效后作出无罪判决更为理性.  相似文献   
69.
论小额诉讼程序基本理念及制度建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许尚豪  阚英 《政法论丛》2006,6(5):87-92
小额诉讼的基本理念除了诉讼效率之外,其更加关注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和程序利益的保护,根本的目的在于正义的实现。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建构应当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注重对当事人的程序保护,不应当为了程序之简便而忽视正义之保障。在此基础之上,在机构设置、程序进行、能否上诉等方面做出合理的构建。  相似文献   
70.
论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的相异及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并且存在较多衔接关系 ,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正确识别之必要。它们的相异主要表现在 :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二者的衔接主要表现在 :行政诉讼的一部分证据来源于行政证据 ,二者都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种类划分基本相同。区分行政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 ,不仅适应了法治行政的潮流 ,而且有助于树立现代法治和正当程序观念 ,促进行政程序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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